本帖最后由 觉明 于 2021-11-15 11:04 编辑
自性大圆满面目教导:「因」和「缘」是相依互倚的
这就是比喻:『因』是清澈明亮的天空,『缘』是幻术物质、咒语、能制造幻象的一般心念,当这些『因缘』会合时,幻象会出现,这就是『缘起』。 如此,所有显相都是如此,显现但无我(自性);由于执认有『我』的关系,显相的显现就像海市蜃楼或阳焰是依赖清澈明晰的虚空与热气水分聚在一起而显现的。
这里提到「因」是清晰、光明的虚空,和「缘」是相依互倚的。为了有助于了解这一点,假设这里的「缘」是一个知道如何运用不同幻化物质、咒语与幻相的魔术师,然后借着把这一切情况凑在一起,魔术师能够制造出幻相。当其他人看到这幻相时会认为它是眞实的,但制造幻相的魔术师知道那不是眞的。所有一切事物可被创造出来:彩虹、大象、飞鸟,物体,使它们呈现的人了知它们是个幻相,但其他看见的人认为那是真的。在这个例子里,与「因」凑合在一起的「缘」即是魔术师能用魔术和咒语制造幻相的能力。至于我们的实况,与「因」凑合在一起的「缘」即是「我执」。作为「缘」的「我执」加诸于「因」──此纯净明晰的基础法境上,一切幻相即显现。 摘自 《不依执修之佛果》之第三章-“显示一切现象(法)是如何从空性中生起为缘起的展现”部分内容,原著:敦珠林巴;摄义科判:敦珠法王;讲解:嘉初仁波切,橡树林文化,2018年4月印刷三版,第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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